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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有感情,有情绪,但是不能放纵情绪,违反法律。单从感情上说,胖猫姐姐觉得弟弟死得冤,怀恨他的女友谭某,想要给弟弟“讨说法”,可以理解。甚至一些外人会说,幸亏“胖猫”有这么一个姐姐,才有那么多人给他点外卖,祝愿他走好。
然而,“胖猫”姐姐的所作所为反过来深深伤害了谭某,使后者遭遇了空前的网暴。根据重庆警方调查后的披露,胖猫姐姐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,从道义上也不像她一开始呈现给公众的那样,她裁剪了事实,忽悠了大家。
虽然谭某与“胖猫”属于“姐弟恋”,两人相处中男方又花了不少钱,但是感情的事有很多说不清的地方,你情我愿中很难绝对定义对错。警方披露了大量谭某与“胖猫”交往的细节,在感情的问题上和在钱的问题上,都与人们最初的想象有不少差别,胖猫似乎有些偏执。尽管这当中有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”的空间,但警方的最终结论是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,谭某未实施以恋爱为名骗取“胖猫”财物的行为,不构成诈骗犯罪。警方的这一最终定性应当得到全社会的信赖与尊重。


这是一个男女双方几分几合、男方最终自杀的悲剧。事情的过程很复杂,完全是灰色的,只有经过激烈情绪和固执观念的再编排,才能变成非黑即白。
“胖猫”姐姐带着对谭某的恨意,不顾一切地裁剪事实,引导公众一起恨谭某,对她实施网暴。她的“恩仇记”在事实对照下,堕入了“向亲不向理”的极端。
目前,“胖猫姐姐多平台账号已经被封。
重庆警方的调查通报披露了“胖猫”姐姐以各种方式操控舆论:大号怀念弟弟,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;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;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,显示谭某“是捞女+骗子”;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,等等。她成功发起了对谭某的网暴,出了气,但是谭某的遭遇却不是一个恋爱失败者所应当承受的。


“胖猫”自杀后,他的亲属痛苦、愤怒,前女友也有自己的苦衷,不知所措,双方发生了冲突。这个时候,哪边都有情绪,如果放任情绪,并且扩大成互联网上发酵后的情绪对立,就会一团糟。所以
这个时候,舆论场应当有一个最终的准绳,这个准绳就是法律。法律是要站到各种情绪之上的,它对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给予保护。
老胡写这些,是想说,互联网是广场,是公域,在这里的各种感情释放需要依法进行。在网上对事实做手脚太容易了,今后有AI的帮助,情况会更复杂、严峻。这种时候,我们需要实事求是的坚定集体意愿,需要对那些朝这个方向所做的努力给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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